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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 佳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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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王爷自然是不会认得这个在现代高举性感旗帜,风靡不衰的代表性内衣的,他偏头盯着那玩意,用指尖拈起罩罩,满脸疑问,“这是什么?”

包子肃然答:“眼罩。”

“太大了吧?”玉自熙在眼睛上比了比,“脑袋都罩住一半了。”

“那是36d型号的眼罩,”包子神情还是很严肃,“王爷,你眼睛太小了,真可惜。”

“有吗?”玉自熙对着酒杯照了照,很满意的道:“这世上还有比我更美的眼睛吗?36d型号是多大的?”

包子做了个怀抱江山的姿势,无限憧憬的道:“这么大。”

玉自熙愕然,喃喃道:“那还是人吗……”

摇摇头,又拈起那个小三角,皱眉道:“独眼眼罩?”

“哦不,”包子凑过来,殷勤的把三角裤往玉自熙嘴上套,“口罩。”

伸手一挡,挡住包子贼兮兮爪子,玉自熙盯着太子爷不怀好意的眼神,似笑非笑的道:“太子殿下,不劳费心,微臣会好好琢磨这东西到底该怎么使用的。”

“那就好那就好,”包子直起身,手拢在袖子里退开一步,笑眯眯道:“这两罩罩花了我很多心思呢,特意找最好的绣娘绣的,您瞧瞧这手工,这刺绣,这花边,哔,西梁,哦不天下,天下独一无二啊,绝对配得上您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,美人就该配美罩,不是36d我不要!”

斜眼瞟着太子爷,玉自熙慢吞吞的道:“您费心了,这般瞧得起微臣,微臣该给您个多大的红包才合适呢?”

包子根本不觉得自己再要玉自熙红包着实有点无耻,笑嘻嘻在麻袋里翻了翻,“您看着办!您是西梁武官之首,您的身份在那里嘛……唔我看看一品德威将军的红包,三千两!”

御座上萧玦以掌托额……生子如萧溶,做爹难光荣。

对面秦长歌满面微笑,心里却在盘算等会回去红包统统没收。

玉自熙笑吟吟道:"好,承蒙太子爷瞧得起,微臣的礼,是当比其他臣子更重些。

他向萧玦欠欠身,道:“陛下,微臣给太子的年礼太重,请允许下属台入殿中。”

包子一听“太重”眉开眼笑,萧玦无奈的点点头,秦长歌却开始微笑。

果见两个赤甲卫士抬着一大锦盒上来,听那步声,礼物着实沉重,包子笑眯眯的欣赏礼物,心里却开始打小九九——这个狐狸王爷不可能送什么好东西的,这么重,难道是铜钱?铜钱也成啊,这么多铜钱,比老娘那个一两银票值钱多了。

众官儿艳羡的看着玉自熙,还是王爷有钱啊,送礼这么漂亮的,啧啧。

众目睽睽,期待礼物揭开,玉自熙好整以暇,慢慢的去开启锦盒,包子眯眼笑着,状似万分喜悦,却小心的后退一步。

锦盒开启。

哔然一声。

包子瞪大了眼,愕然。

一堆土,两堆土,三堆土……一共六堆土。

官儿们面面相觑,包子翻着白眼要抽筋……丫丫的,送土!

萧玦忍着笑,扬眉问玉自熙,“玉卿送此奇礼,何意?”

“陛下,”玉自熙神色比包子先前赠送比基尼时还肃然还神圣,“次乃六国之土也,为西梁碧落神山、北魏确商山、东燕青玛神山、中川衡山、南闽幽火泽、离海海岸六地之土,微臣令人踏遍天下,珍重寻来,特于此新春嘉日敬献太子,愿我西梁神威远扬,策马天下,将六国疆域之土归于一统,成四海终级之主!”

众臣哄然一声,立即齐齐赞好,大赞王爷心思灵巧会送东西,多么吉祥的礼物啊。

“好!”萧玦也“龙颜大悦”,拍案大赞,转向一脸哭丧垂头丧气的萧太子,“溶儿,静安王心怀天下,以六国之土敬献,实乃祥瑞嘉言,这个礼,你好生收了!”

包子目光茫然,喃喃道:“怎么收……搬不动呀……”

“这个不难,”秦长歌及时接话,“太子殿下那个麻袋,把红包清空出来放土正合适,哦,红包没地方放?没关系没关系,微臣替太子保管着,保准等下原物奉还,红包一个不少。”

红包是一个不少,里面的金叶子和银票子一定一个不留,咱不知道别人还不知道你?哪怕送给油条儿都比交给你保管来得稳妥——包子哀怨的盯着秦长歌,摆摆手道:“谢太师好意,不过不用,油条儿,把你袍子脱了。”

可怜的凡是遇上倒霉事儿一定会先被拿来做挡箭牌的油条儿,更加哀怨的开始脱自己新订制的长袍。

秦长歌笑眯眯的看着包子满头大汗的用油条的长袍和花旗子包“六国之土”,酒杯在指尖悠然转啊转,想起前天凰盟监视玉自熙府邸的属下通报说,玉王爷命人在府中挖土,还不要花园的,要茅坑边,狗圈旁,污水渠侧,下人自栽的菜地里的各种土,当时不得其解,现在算是明白了,好土,好土啊,身为静安王府家狗很幸福,生为静安王府家土居然也这么幸福,茅坑土摇身一变,就成了青玛神山和碧落神山的神土,金灿灿,亮光光啊。

玉王爷满嘴胡言的本事,越发长进,令人膜拜啊。

玉自熙一抬眼,遇见她目光,两人目光在半空中擦过,一个笑吟吟,一个盈盈笑,玉自熙比了个咔嚓的手势,秦长歌眉毛一挑,知道他的意思是:你再派人监视我就杀了他们。

很温柔的看着他,秦长歌目光上移到那盏红灯,撮唇做了个吹灭的姿势——你再捣乱我就踩烂你的灯!

铿铿铿铿,两人在半空中甜蜜的过了几招,各自错开。

秦长歌突然有些好笑,想起很多年前,自己和玉狐狸就是这样对对碰的,多少年一个轮回,往事重来,竟有些微微恍惚,她不再是完全的睿懿,而玉自熙呢,他还是不是完全的当年的玉自熙?

秦长歌微微苦笑着,敬了自己一杯,无论怎生跌宕怎生艰难,乾元五年的最后一日,注定要不可挽留的过去了,而接下来的日子里,又会有多少风烟血火,在等待着自己呢?

正月初七,“人庆节”。

正如内川大陆是平行空间,文化风俗上和秦长歌前世的古代颇有相通之处,这里也有女神造人的传说,传说女神创世,于第七天造出了人,是为人日,按例,这一日,女子戴人胜,人胜是一种头饰,又叫彩胜,华胜,剪彩纸为花,或者剪彩纸为人,高级点的就镂金箔,贴在器物屏风上,也有戴在头发上的,此外还有登高赋诗,男女诉情,放天灯的习俗。

秦长歌向来是个懒人,什么规矩礼节都不放在心上,既然封印不需上朝,她就天天睡到太阳晒屁股,事先还吩咐了,谁打扰她的懒觉,必送打虫药。

正月初七,好太阳,漫天漫地铺得灿亮,遮得严密的碧影纹的纱窗也不能阻挡金光万丈,满屋明光里一对母子酣然高卧,睡眠质量好得令人发指。

包子一天睡宫内一天睡太师府,今天正好轮到太师府,阳光照上那娘俩时,包子还扒在老娘身上流口水呢。

可惜这世上注定有一种人,最爱扰人清梦,最爱闯人府邸。

尤其当天花灯也撤了,毒钉子也没了之后。

一大早府门便被嗵嗵敲响,接着急速的步声便如小型旋风般一路从外院卷到内院,不过一眨眼工夫,诺大的太师府就被某人长驱直入,直接奔向那角精致小楼,梆梆梆无比热烈的敲门,“长歌,长歌。”

秦长歌霍的一下扯过被子蒙住脑袋。

包子根本就听不见。

“长歌!长歌!!”

可惜某个人的执拗和耐性,向来是你不崩溃我不罢休。

秦长歌呻吟一声,从暖暖的被子里挣扎着伸出手,先把犹自不肯睁眼死死赖在她身上的包子举起来,脸对着脸,懒洋洋道:“我真后悔太早原谅你爹。”

包子的口水晶莹透亮如一道冰丝挂在自己下巴下,在半空中晃晃悠悠,以经典的美眸半睁的姿势,更懒洋洋的答:“就知道你丫心太软,活该。”

包子呜呜噜噜假笑两声,挣扎着爬起来,骂道:“你自己更年期心情不好,就来欺负我。”

“我更年期?哦我更年期。”秦长歌拼命揉儿子刚刚睡醒因此显得更加粉嫩的脸蛋,笑嘻嘻道:“儿子,更年期的女人身体不好,脾气是很可怕的,你要照顾你更年期的娘,现在,你去开门,然后从今天开始,你负责给你提前过更年期的可怜的娘打水侍候。”

“啊……老娘,你怎么可能更年期呢?你明明还是少女,年轻漂亮,那些男人嗡嗡嗡的围着你,你要更年期,全西梁女人都八十了。”包子谄媚的用小手摸老娘,不住啧啧赞叹,“瞧这腰,瞧这胸,瞧这身材……”

“瞧你这混蛋。”秦长歌啪的把儿子一推,起身去开门,“我这么高尚正直,为毛你这么无耻?”

包子撇撇嘴,咕哝,“你要高尚正直,全西梁女人都是圣女——刚才我的话全是假的,只有这句话是真的。”

秦长歌没听见儿子的腹诽,啪的一声打开了门,门外那个等得焦急的人正要推门,不妨她哔的一下突然开门,前倾的身子往前一冲,秦长歌早已避到门背后,心情很不好的不给他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机会,抬脚在某人尊贵的龙臀上一踢,将某人踢到了床上。

包子立刻抱着被子飞过去,恶狠狠往老爹龙头上一扑,哈哈大笑,“靠,皇帝老爹,终于给我骑一回,爽!”

萧玦伸手一掀,将儿子掀倒,佯怒,“你越来越无法无天!”

“父皇,爹,”包子粘腻腻的缠上皇帝老爹脖子,“人家孩子都骑爹脖子,唯独我从来没有,你为毛要做皇帝?很多事我想做却不可以做。”

萧玦怔了怔,想起那日集市上那将儿子背在脖子上乐呵呵回家的男子,那孩子抱着爹的脑袋笑得开心,转而想起溶儿一岁离开父母,回归后又是皇太子,自己碍于身份不能享受红尘幸福,他不也一样?据说他四岁前最爱在大街上认娘……

萧玦心酸了。

一心酸就心软了。

“来,儿子,爹今天给你骑一回,反正太师府也不怕人看见。”

包子立即乐呵呵的爬上来,胖爪子一挥,“驾!驾!”

秦长歌在一边微笑摇头,道:“你惯他,你惯他总有一日你有苦头吃。”

“这还不是你害的?”萧玦含笑瞟过去,眼神居然有一丝委屈,“我这个正牌爹,最后才被他接受,在他心里的地位,不知道要排到哪里去,这小子到现在心还偏着别人,我不对他好点,保不准他哪天洗洗干净了给送出去。”

“胡扯什么。”秦长歌一笑,“今天这么早来做什么?”

“今天是人日吗,你们女子要戴人胜的。”萧玦放下儿子,又在怀里摸。

秦长歌好气又好笑的看着他,自从上次送了个集市上买的钗儿她说喜欢之后,萧玦便认为是送东西的功劳,有事没事便在集市上淘些玩意巴巴的送来,据说他越买越熟练越买越得瑟,经常挤在大妈媳妇里挑东西,眼光似飞梭,落手如雨点,甚至练成了还价高手,八文钱人家只能买一面镜子,他能买一面镜子还饶两盒胭脂。

秦长歌初次听说直欲喷饭,喷完了仔细想想却又忍不住微笑,想着皇帝大人这般体验也是人生中难得之事,挑选礼物时那份愉悦心情只怕任是什么功劳荣耀都不可替代,便由得他好了。

所以最近太师大人收的礼物水准很低,待遇很高,一堆乱七八糟的胭脂水粉花绸布小镜子都用精致的沉香木盒子装着,盒子表面镶嵌的宝石每一块都比盒子里所有的东西价值加起来都高。

今天这家伙又玩什么把戏呢?是价值一个铜板的梳子呢还是价值三个铜板的头油?

秦长歌噙着一抹笑意,看萧玦掏出一个人胜。

瞪大眼睛,秦长歌看着那个歪七扭八用彩纸剪出来还贴了金箔的人胜……这是虾米造型?两头猪?不对,还有个圆的,猪玩球?不过这猪也瘦了点,耳朵也小了点,那么两只兔?兔玩球?作为兔子,腿好像也太长了,两只鹿?鹿玩球?

正在拼命猜测,听得那人喜滋滋道:“这是我和你……带着溶儿……”

秦长歌摇摇欲坠,包子直接昏倒。

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

晚上在太师府最高的小楼“扶风楼”用膳,秦长歌是个喜欢风物阔朗的人,楼造得几乎可以评为郢都第一高楼,只是事务忙碌,平日少上高楼,当然也有安全问题的考虑因素,因为附近就有原先的郢都第一高楼摘星楼,若是谁站在楼顶,操强弓劲孥,凭借无双膂力来上那么一箭,很有可能会射穿敬爱的太师大人。

而赵太师那么爱民,自然不会因为自己的安全问题而生生拆掉摘星楼的,所以平日不常去扶风楼,今日有登高的习俗,秦长歌又懒得出门,就便在扶风开了一桌,也就四个人,她,萧玦,楚非欢,包子。

萧玦内心里是很希望“一家三口”聚餐的,但他知道在秦长歌心里,楚非欢的地位未必会比自己低,开口要她撇开楚非欢,保不准自己会先被赶走,萧玦有时候也会很有醋意的想,长歌到底对非欢是什么感觉?一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同时爱上两个男人?扪心自问,换他是女人,对楚非欢的这样沉默着永远在身后支持等候的男子,只怕也不忍心抗拒拒绝,这样想着萧玦就越发的有危机感,越有危机感,他就越有意无意的注意楚非欢……哎,他用什么眼神看长歌?长歌用什么眼神看他?

咦,楚非欢并不看她啊……

咦,长歌也不看他啊……

可是为什么长歌手指一动,楚非欢就知道想喝水,很自然的递过水来,而长歌不用看,也知道楚非欢胃口好不好,心情好不好?

萧玦越看越郁闷,忽然觉得有两道目光粘在自己背上,转头看见宝贝儿子正转着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笑嘻嘻的盯着看他,见他转头,立即伸出大拇指,先朝上,然后缓缓朝下。

萧玦愕然盯着他的大拇指,问,“什么意思?”

“这是鄙视的意思,”包子凑到他耳边,悄悄道:“老爹,你很衰。”

萧玦啪的一下把儿子捺回座位,“吃你的,闭嘴!”

包子撇撇嘴,切,老爹情场失意就拿我出气,鄙视你。

萧玦黑着脸回头,忽然看见秦长歌鬓上那个“人胜”正在阳关下熠熠闪光,立时心情又好了几分,无论如何,长歌还是很珍视他的心意的嘛,自己亲手剪的人胜,亲手贴的金箔,花了一夜工夫才搞成,虽然看起来不是那么好看,她不也戴上了嘛。

萧玦摸了摸自己掌心,唔……昨夜剪刀在掌心戳了个洞,可别给长歌看见。

之所以以男儿之身动剪刀,是因为听老于海说,亲手剪了人胜送人,寓意深切祝福,可保戴人胜的女子一生美满,福泽绵长,萧玦想着自己万乘之尊,最具厚福的帝王天子,自己亲手剪出的东西,是不是比普通人更有福泽,更能保佑长歌一生平安?当即让老于海教他,老于海自己却犯了难,太监虽然下面没有了,但也算半个男人,男人哪里会这事儿?没法子,老于海悄悄找了最巧手的宫女,自己先学了,然后偷偷回来教给尊贵的皇帝大人,一个半男人整整忙活了一夜,才搞出这个“双鹿玩球”版人胜,可怜老于海学一次教一次,导致皇帝大人戳了一个洞,自己戳了一个洞。

萧玦想起昨夜对着彻夜不熄的明烛,两个“贤惠”的大男人剪纸的时候,老于海很有经验的说,女人就是要哄的,再强势的女人都喜欢男人哄,哄着哄着就化为水了……唔,长歌,你什么时候能化为我怀里的水呢?

……

皇帝大人在那里浮想联翩,秦长歌却在不住给楚非欢劝菜,“非欢,你吃得太少了,最近气色不好,是不是太劳累了?”

秦长歌的目光有些担忧的从楚非欢面上掠过,眉峰淡淡一蹙……非欢何止是气色不太好,简直近乎苍白,隐约又有点像当初病重时的气色,若不是自己有意无意间把过他的脉,觉得他真气如常,真的要以为他旧病复发了。

楚非欢轻轻举杯,酒杯后的目光缓缓在秦长歌鬓上人胜一掠,随即转开,垂下眼睫,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喝得略微急了些,鬓间竟隐隐沁出细汗来。

他本是敏感的人,感觉到长歌的目光一直不曾放松,干脆搁下酒杯,浅笑站起道:“长歌,人庆节有放天灯的习俗,你准备了没有?”

秦长歌心不在焉的道:“没有,要不,咱们去集市上去买?”

“不必了,我给你做了一个,”楚非欢微笑着从宽大的袖囊里掏出一个东西,秦长歌目光一亮凑过去看,见是小小的折叠起来的一个方块,一时看不出是灯,楚非欢不急不忙一一拆解装接,不多时掌心便神奇的出现了一个精巧的,可折叠的天灯。

淡紫的柔韧竹麻薄纸上,两面都有图,一面绘秋日碧湖,湖中芦苇飘飞,素衣的女子,如白鸟般飞掠而来,姿态轻盈;一面绘小桥流水,桃花斜逸,微笑的高贵女子,纤指间一朵迟桃娇艳如真。

灯上一排小字秀逸飞扬:人生若只如初见。

秦长歌心中一震,一时心底一暖又一冷,深深喜悦里忽生淡淡悲凉,仿佛看着一场绮丽的回忆如梦境般在眼前缓缓展现,然而心底又那般清楚的知道确实是梦,就那般欢喜着苍凉,却又不知道为何苍凉。

人生若只如初见,再向后走,谁也看不见是怎样颜色的命运在等候,那些写在记忆里的蔷薇色水晶帘,穿越过去,往往却会撞上人生的森凉的墙。

如初见,芙蓉面,与谁能,双飞燕?

秦长歌指尖轻轻抚过制作精美的灯面,似乎想用手指一笔笔绘下楚非欢亲笔所画的那两幅图,半晌才轻轻道:“很美。”

楚非欢淡淡笑着,在灯笼底部撞上横架,用铁丝仔细捆扎好沾满豆油的步团。

萧玦怔怔的看着那个精巧漂亮得令人赞叹的灯,再看看秦长歌头上那个惨不忍睹的人胜,脸色忽然黯了一黯,过来轻轻拉了秦长歌的手,道:“长歌……”

秦长歌只对他回眸一笑,萧玦目光立即亮了亮。

楚非欢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,只是专心的将布团点燃,他修长的手珍爱的抚过灯面,突然淡淡一笑,手一松。

一点五彩光芒燃起,灯成五色,绚烂如霓虹,迅速飘摇上繁星明灭的夜空,飘飞间时而是白鸟蹁跹的女子,时而是桃花人面的嫣然,在丝绸般的深蓝夜空中幕幕流转,扶摇直上,渐渐消逝。

高楼扶风,群星如在手端,推窗便觉清风明月在坏,然而那一点飘曳的彩光,却不可追逐的飞远。

隐约听得底下人声欢噪笑语连连,随即便见无数天灯漂浮而起,如地面上升起万点繁星,缓缓融入天空,与烂漫星光汇聚不分彼此,四人从高楼下望,看见整个郢都大街小巷,都有人群出动,人们挤挤挨挨笑闹着,各自放飞了自己满载祝福祈求平安的天灯。

漫天彩灯如花开千树,七彩琉璃五色喧艳,而高处最先飞起的那盏,最先悠悠消逝在苍穹高处,云层之巅。

楚非欢仰首,秀丽身姿被月色星光剪影成清逸弧度,高楼上清风鼓荡,吹起他长发蓝衣,衣袂飘飘风神如仙,他出神的看着天灯飘远的方向,轻轻道:

“长歌,我唯愿这盏灯,放飞你人生里所有的寂寞、仇恨、无奈、悲苦,给你带来永生的幸运、喜悦、美满和幸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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